【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數位創作競賽】 參賽作品
e43d20aadf5d5229e228cc1c735ea6d7.jpg
 
長榮大學學生數位創作競賽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
104.9.9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獎助學金暨工讀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107.8.2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獎助學金暨工讀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 
第一條 為鼓勵同學發揮設計創意及提昇資訊教育水準,特訂定長榮大學學生數位創作競賽 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參賽組別:
一、數位影片組:影片作品須包含剪輯、字幕、音效…等技術應用。作品建議長度 三分鐘至十分鐘。以長榮大學特色或課業學習為主軸之活動紀錄影片、創作影 片尤佳。
二、數位影像組:攝影設備不拘(相機、手機…等皆可使用),攝影作品須包含文案 設計及拍攝理念說明。作品可為單張或系列方式呈現。以長榮大學特色或課業 學習為主軸之攝影作品尤佳。
三、數位動畫組:動畫作品須包含劇情設計、字幕、音效…等技術應用。作品建議 長度一分鐘至五分鐘。以長榮大學特色為主軸之創意動畫作品尤佳。
四、數位圖像組:圖像作品須利用數位資訊設備及軟體技術應用進行創作設計。包 含但不限於 Logo 設計、公仔人物創作設計、意象圖形設計等。以長榮大學特 色為主軸之圖像作品尤佳。
五、數位應用組:不限主題及內容,具實用或創意之軟硬體作品均可。
第三條 參賽資格: 一、本校在校學生皆可組隊報名(可以跨系所),並可邀請非在校生共同組隊(如畢 業校友、夥伴高中學弟妹、他校朋友)。惟僅本校在校生可領取本獎學金。
第四條 獎勵辦法:
一、最佳藝術創作獎: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片、數位影像、數位 動畫、數位圖像四組中擇優給獎,得從缺。
二、最佳影片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片組中擇優給獎。
三、最佳影像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像組中擇優給獎。
四、最佳動畫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動畫組中擇優給獎。
五、最佳圖像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圖像組中擇優給獎。
六、最佳人氣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片、數位影像、數位動 畫、數位圖像四組中擇優給獎。
七、最佳數位應用獎第一名: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應用組中擇優給 獎,得從缺。
八、最佳數位應用獎第二名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應用組中擇優給 獎。
九、佳作: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,共五名。由參賽作品中不分組別擇優給獎。
以上得獎各隊組員可獲獎狀乙紙。
第五條 本競賽詳細之競賽規則及時程公佈於本校首頁公佈欄。
第六條 參賽隊伍須同意無償提供本校以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參賽作品,包含作品印製、展 示、宣傳推廣之用。
第七條 所有參賽作品應符合下列規範,若經檢舉或告發而涉及侵權事件,經查屬實主 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,若已得獎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。若涉及法律責 任應由參賽者自負。
一、參賽作品不得抄襲與仿冒。
二、參賽作品不得未經授權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、文章或作品。
三、參賽作品若為團體創作作品應取得所有創作者之授權方得參賽。
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校獎助學金暨工讀金審查委員會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 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