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榮大學學生數位創作競賽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
104.9.9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獎助學金暨工讀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為鼓勵同學發揮設計創意及提昇資訊教育水準,特訂定長榮大學學生數位創作競賽成績優良獎學金實施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二、參賽組別:
1、 數位影片組:影片作品須包含剪輯、字幕、音效…等技術應用。作品建議長度三分鐘至十分鐘。 以長榮大學特色 或課業學習為主軸之活動紀錄影片、創作影片尤佳。
2、 數位影像組:攝影設備不拘(相機、手機…等皆可使用),攝影作品須包含文案設計及拍攝理念說 明。作品可為單 張或系列方式呈現。以長榮大學特色或課業學習為主軸之攝影作品尤佳。
3、 數位動畫組:動畫作品須包含劇情設計、字幕、音效…等技術應用。作品建議長度一分鐘至五分鐘。以長榮大學特色為主軸之創意動畫作品尤佳。
4、 數位圖像組:圖像作品須利用數位資訊設備及軟體技術應用進行創作設計。包含但不限於Logo設計、公仔人物創作設計、意象圖形設計等。以長榮大學特色為主軸之圖像作品尤佳。
5、 數位應用組:不限主題及內容,具實用或創意之軟硬體作品均可。
三、參賽資格:
1、本校在校學生皆可組隊報名(可以跨系所),並可邀請非在校生共同組隊(如畢業校友、夥伴高中學弟妹、他校朋 友)。惟僅本校在校生可領取本獎學金。
四、獎勵辦法:
1、 最佳藝術創作獎: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片、數位影像、數位動畫、數位圖像四組中擇優給獎, 得從缺。
2、 最佳影片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片組中擇優給獎。
3、 最佳影像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像組中擇優給獎。
4、 最佳動畫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動畫組中擇優給獎。
5、 最佳圖像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圖像組中擇優給獎。
6、 最佳人氣獎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影片、數位影像、數位動畫、數位圖像四組中擇優給獎。
7、 最佳數位應用獎第一名: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應用組中擇優給獎,得從缺。。
8、 最佳數位應用獎第二名: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一名。由數位應用組中擇優給獎。
9、 佳作: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,共五名。由參賽作品中不分組別擇優給獎。
以上得獎各隊組員可獲獎狀乙紙。
五、本競賽詳細之競賽規則及時程公佈於本校首頁公佈欄。
六、參賽隊伍須同意無償提供本校以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參賽作品,包含作品印製、展
示、宣傳推廣之用。
七、本辦法經本校獎助學金暨工讀金審查委員會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
時亦同。